根據我國《民法》規定,結婚登記需要兩位年滿二十歲的證人。證人只需在結婚書約上簽名或蓋章,表示他們見證了雙方結婚的意願,不一定要在場陪同辦理登記。證人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也就是年滿二十歲,且心智健全,能夠理解並表達其意願。證人可以是親友,但不能是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結婚登記本身不收取證人費用,但若您委託他人代辦,則需另行約定。資訊適用於2025/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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