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目前主要分為「政府直接興建」與「包租代管」兩種多元供給方式:
1. 政府直接興建:由中央國家住都中心或各縣市政府興建,透過都市更新、土地開發(如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取得用地。截至115年2月底,全國已直接興辦12萬2,757戶,其中中央佔57.15%,地方佔42.85%。
2. 包租代管:由政府委託業者媒合房東與房客,並提供弱勢戶媒合誘因。截至115年2月底,已協助10萬7,615戶家庭,其中經濟或社會弱勢戶占比達43%。
申請方式建議至各縣市政府住宅處官網查詢,或透過國家住都中心公告的招租資訊進行申請。政府亦會結合租金補貼政策,協助民眾減輕居住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