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產署)積極配合國家政策,將國有土地撥用給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截至114年底,國產署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約 46.21 公頃的國有土地用於社宅、長照及幼托設施,其中單就社宅部分,已協助興辦 63 處,土地面積達 29.22 公頃。此外,國產署還額外保留了超過 114.86 公頃的土地,供主管機關規劃興辦更多社宅,以落實居住正義,保障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