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遷入遷出(俗稱搬家遷戶籍)是為了讓政府掌握您實際居住的地址。您需要攜帶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遷入者(或受委託人)的身分證、遷入地的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最近一期的地價稅單或建物謄本)或租賃契約等。若委託他人辦理,需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遷入登記應於遷入事實發生後30日內為之。可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或透過「遷入戶籍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申請(需自然人憑證)。詳細資訊請洽各戶政事務所或內政部戶政司網站。
適用年度:2025/2026
搬家後遷戶籍很簡單,只要帶齊文件到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或線上申請即可。
遷戶籍,也就是俗稱的「搬家遷戶籍」,是為了讓政府清楚知道你實際居住在哪裡。申請時,遷入者本人需要攜帶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另外,還要有證明你能在新家合法居住的文件,像是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的房屋稅單、地價稅單,或是建物謄本。如果不是自己名下的房子,則需要提供租賃契約。如果委託家人或朋友代辦,則需要另外準備委託書,並由受委託人攜帶自己的身分證。
辦理遷戶籍要在搬家事實發生後的30天內完成,逾期可能會被罰款。你可以直接到你新家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或是利用內政部戶政司提供的「遷入戶籍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申請,但線上申請需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建議事先打電話給遷入地的戶政事務所確認所需文件,以免白跑一趟。
很多人會搞不清楚,以為只要有租賃契約就可以辦理,但有些情況下,例如房東不同意,或是租賃契約有特殊約定,可能就無法順利遷入。另外,如果新家是親友的房子,最好先跟他們溝通好,取得他們的同意並請他們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戶籍遷徙本身是免費的,但如果因為逾期未辦理而被罰款,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細節,可以直接到你新家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詢問,或是上內政部戶政司的網站查詢相關資訊。網站上通常有詳細的申請流程和應備文件列表,也可以找到各戶政事務所的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