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人在國外,護照過期或即將過期,請向我國在當地的大使館、領事館或代表處(統稱駐外館處)申請換發。您需要準備的資料與在國內辦理類似,通常包括:
1. **原護照正本**。
2. **最近二年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硼光紙照片二張**(請依駐外館處規定)。
3. **填寫護照申請書**。
4. **規費**(金額可能因匯率或當地規定略有不同,請洽詢駐外館處)。
處理時間會因駐外館處的作業流程而異,通常會比在國內辦理時間長。建議您事先聯繫當地駐外館處,確認所需文件、費用及預計處理天數。
(資訊適用於 2025/2026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