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15年3月乾旱造成新竹縣北埔鄉及寶山鄉茶葉受損,農業部公告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災農民若損失率達20%以上,可向所在地公所申請救助,以減輕經營負擔。 | 項目 | 救助額度 | | :--- | :--- | | 茶 (特用作物) | 每公頃 10 萬元 |
重點摘要
- 救助地區:新竹縣北埔鄉、寶山鄉
- 救助項目:茶
- 救助標準:損失率達20%以上者,每公頃補助10萬元
- 申請期限:115年4月18日至115年5月4日
金額資訊
- 每公頃10萬元
資格條件
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且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
適用對象
新竹縣北埔鄉及寶山鄉茶農
背景說明
由於115年3月發生乾旱,導致新竹縣部分地區茶葉受損。政府為協助農民復耕及減輕損失,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提供現金救助。
實用提醒
['請於受理期限內(115年4月18日至5月4日)向受災地公所提出申請,假日亦可受理。', '申請時請確認損失率是否達20%以上,未達標準者不予救助。', '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於期限內申請,可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申請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