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第26條條文,主要針對特殊教育學生的鑑定安置流程進行調整,以更符合實際需求。本次修正旨在提升鑑定工作的效率與精確度,確保特殊教育學生能及時獲得適切的教育支持與服務。
重點摘要
- 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
- 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26條
教育部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第26條條文,主要針對特殊教育學生的鑑定安置流程進行調整,以更符合實際需求。本次修正旨在提升鑑定工作的效率與精確度,確保特殊教育學生能及時獲得適切的教育支持與服務。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588&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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