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第26條條文,主要針對特殊教育學生的鑑定安置流程進行調整,以更符合實際需求。本次修正旨在提升鑑定工作的效率與精確度,確保特殊教育學生能及時獲得適切的教育支持與服務。

重點摘要

  • 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
  • 修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2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