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命令,針對「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5條第1項的相關規定,自即日起生效。此命令涉及證券商在營業場所買賣有價證券的規範。
重點摘要
-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1項之相關規定生效。
- 生效日期為即日。
適用對象
證券商、投資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命令,針對「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5條第1項的相關規定,自即日起生效。此命令涉及證券商在營業場所買賣有價證券的規範。
證券商、投資人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570&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01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由 AI 自動萃取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政府機關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