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夏季使用涼蓆的消費者健康,於民國115年7、8月在台北市及新北市實體店面、網路商店抽樣20件涼蓆,檢驗甲醛、過氧化氫及商品標示。結果2件甲醛含量超過CNS 15720國家標準,9件標示不符規定;主管機關將要求不合格商品下架、停止銷售或改善標示。涼蓆目前非應施檢驗商品,民眾購買時應確認中文標示、廠商與產地資訊,並優先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產品,以降低接觸有害物質風險。
重點摘要
- 抽查20件市售涼蓆製品,通路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實體店面及網路商店。
- 過氧化氫檢驗結果全部符合國家標準。
- 2件涼蓆甲醛含量超標,不符合CNS 15720規定。
- 9件商品標示不合格,常見缺失包括無中文標示、未列廠商資訊、原產地或製造年月等。
- 甲醛不合格商品將由主管機關輔導業者下架並停止銷售;標示不合格商品將要求依法處理及改善。
- 涼蓆目前不是主管機關公告的應施檢驗商品,消保處呼籲業者自主確保甲醛含量符合國家標準。
金額資訊
- :20 件
- :2 件
- :9 件
資格條件
不適用;本案為政府商品抽查及消費安全資訊。
適用對象
購買或使用涼蓆製品的消費者,以及涼蓆製造、進口及販售業者。
背景說明
夏季炎熱使涼蓆使用需求增加,若產品甲醛含量超標,長期接觸可能危害健康。由於涼蓆尚非強制檢驗商品,政府透過抽查與標示查核揭露風險,督促業者改善並提供消費者選購依據。
實用提醒
['選購時確認商品有完整中文標示,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原產地、主要材質及製造年月等資訊。', '可優先選購標示符合CNS 15720國家標準的涼蓆,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完整商品。', '若發現商品無中文標示、未列廠商資訊或疑有品質問題,可保留購買憑證並向地方政府消保單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