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調整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範圍,自即日生效。
重點摘要
- 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範圍
- 自公告日起生效
資格條件
無特定申請資格,適用於該管理處轄區內之農田水利事業區域。
適用對象
農民、土地所有權人
農業部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調整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範圍,自即日生效。
無特定申請資格,適用於該管理處轄區內之農田水利事業區域。
農民、土地所有權人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760&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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