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一百十六年度「無人機農業創新應用業界參與計畫」補助申請,受理時間自115年10月19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 **補助對象** | 類別 | 說明 | | --- | --- | | 農企業 | 國內依法登記,從事農作、水產、畜牧產製銷之事業,非銀行拒絕往來戶、淨值為正值、非陸資企業 | | 科技服務業 | 國內依法登記,提供農事生產者新興科技工具、設備或創新服務之事業,條件同上 | | 農民團體 | 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業合作社,非銀行拒絕往來戶 | | 農業產業團體 | 農林漁牧相關從業組織或個人依法成立之非營利社團法人,非銀行拒絕往來戶 | **計畫範圍**:以(1)大範圍動植物監測、(2)智慧噴灑與防疫、(3)災害預警與應變、(4)物流作業四大應用情境為推動重點,符合「遙控無人機技術優化與應用整合」及「無人機農業應用模式擴散」範疇者可提出申請。 **補助比率**: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50%,且政府補助款須小於申請單位配合款、配合款須小於申請單位實收資本額或財產/資本/股金總額。 此計畫對農企業與農民團體而言,是取得政府資源導入無人機科技、提升農業生產效率的重要機會;計畫經費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為準,預算用罄即停止補助。申請手冊及表格可至農業部網站下載。
重點摘要
-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
- 補助對象包括農企業、科技服務業、農民團體(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及農業產業團體(非營利社團法人)
- 推動重點為四大應用情境:大範圍動植物監測、智慧噴灑與防疫、災害預警與應變、物流作業
- 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50%,且補助款須小於配合款、配合款須小於實收資本額或財產/資本/股金總額
- 申請單位不得為銀行拒絕往來戶、淨值須為正值、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 計畫經費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為準,預算用罄即停止補助
- 申請作業手冊及表格請至農業部官網(https://www.moa.gov.tw)下載
金額資訊
- 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50%
資格條件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農企業、科技服務業、農民團體(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團體(非營利社團法人),須非銀行拒絕往來戶、淨值為正值、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適用對象
農企業、農業科技服務業、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農林漁牧相關產業團體
背景說明
為促進國內無人機非紅供應鏈發展並推動農業智慧化,農業部依「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推出本計畫,鼓勵民間業者投入農用無人機的技術創新與應用。對農企業與農民團體而言,這是透過政府補助降低導入無人機科技成本、提升生產與防災效率的實質機會。
實用提醒
['務必於115年11月16日前提出申請,並先至農業部官網下載申請作業手冊,詳細核對申請資格與文件要求', '編列計畫經費時注意政府補助款、配合款與實收資本額的順序限制(補助款<配合款<實收資本額),常見錯誤為配合款比例安排不符規定', '確認自身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為正值,避免資格不符浪費申請時間;經費有限,建議儘早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