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補(捐)助國內非營利法人協助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推動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及第6點規定,旨在規範國內非營利法人申請金融知識普及推動計畫之相關作業程序,自即日起生效。
重點摘要
- 修正第3點、第5點、第6點規定
- 適用對象為國內非營利法人
- 目的為協助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
- 自即日生效
資格條件
國內非營利法人
適用對象
國內非營利法人
金管會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補(捐)助國內非營利法人協助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推動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及第6點規定,旨在規範國內非營利法人申請金融知識普及推動計畫之相關作業程序,自即日起生效。
國內非營利法人
國內非營利法人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727&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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