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修正「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第6點及第7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主要涉及策略性服務業之投資審查與相關作業規範調整。
重點摘要
- 修正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
- 修正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
- 自即日生效
資格條件
符合策略性服務業定義之投資案件
適用對象
策略性服務業相關企業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修正「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第6點及第7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主要涉及策略性服務業之投資審查與相關作業規範調整。
符合策略性服務業定義之投資案件
策略性服務業相關企業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720&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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