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6條及第7條附件2,針對航空器登記相關規範進行調整,相關意見可於預告終止日前提出。

重點摘要

  • 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6條
  • 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7條附件2
  • 預告期至115年6月8日

資格條件

無特別限制,主要針對航空器所有人或相關從業人員。

適用對象

航空器所有人、航空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