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6條及第7條附件2,針對航空器登記相關規範進行調整,相關意見可於預告終止日前提出。
重點摘要
- 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6條
- 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7條附件2
- 預告期至115年6月8日
資格條件
無特別限制,主要針對航空器所有人或相關從業人員。
適用對象
航空器所有人、航空業者
交通部預告修正「航空器登記規則」第6條及第7條附件2,針對航空器登記相關規範進行調整,相關意見可於預告終止日前提出。
無特別限制,主要針對航空器所有人或相關從業人員。
航空器所有人、航空業者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725&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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