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為鼓勵消費索取發票以掌握稅源,自100年起每期統一發票開出1千萬元特別獎。截至115年5-6月期累計93期,已創造986位千萬富翁。目前115年7-8月期特別獎有17張中獎發票待領取(領獎期限至116年1月5日),加上115年5-6月期尚未兌領的4張(領獎期限至115年11月5日),共21個特別獎等待民眾領取。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或至第一銀行等實體據點兌領。使用載具歸戶並透過APP領獎可節省4萬元印花稅。政府建議民眾下載兌獎APP、綁定手機條碼並完成載具歸戶,設定領獎帳戶以避免錯失獎金。
重點摘要
- 115年7-8月期特別獎17張待領取,領獎期限至116年1月5日
- 115年5-6月期特別獎4張待領取,領獎期限至115年11月5日
- 使用載具歸戶透過APP領獎可節省4萬元印花稅
- 可至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金門縣信用合作社、連江縣農會信用部兌領
- 自100年起已創造986位千萬富翁
金額資訊
- 特別獎獎金:新臺幣1,000萬元
- 使用載具APP領獎可節省印花稅:新臺幣4萬元
資格條件
持有統一發票特別獎中獎發票之民眾(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之發票)
適用對象
持有中獎統一發票之消費者
背景說明
財政部自民國100年起推出統一發票特別獎制度,每期開出1組1千萬元獎金,目的是鼓勵民眾消費時索取發票,協助政府掌握稅源、增加稅收。這項政策已持續14年,累計創造986位千萬富翁,對一般消費者而言是日常消費的額外獎勵機會。
實用提醒
['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並完成手機條碼歸戶及設定領獎帳戶,中獎時可立即透過APP領獎,節省4萬元印花稅', '注意領獎期限:115年7-8月期至116年1月5日止,115年5-6月期至115年11月5日止,逾期視同放棄', '紙本發票中獎者需於期限內親自或委託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金門縣信用合作社、連江縣農會信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