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回應雲林縣政府質疑農地變更審查遭「卡關」一事,表示虎尾產業園區案仍有產業定位、用水、地下水監測、再生水使用及居民反對意見等疑義,須由縣府補正完整資料後依法審查。該案周邊多為優良特定農業區,且鄰近有機栽培區與高鐵沿線地層下陷監控範圍,因此攸關農業生產環境、農民用水及居民生活安全。一般民眾與農民可關注後續土地使用規劃、環境影響及地方政府補正進度。 | 項目 | 規模/內容 | |---|---| | 原規劃產業園區 | 29公頃 | | 擬擴大科學園區 | 250公頃 | | 與中科虎尾園區距離 | 約300公尺 |

重點摘要

  • 農業部表示,農地變更審查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及相關審查作業要點辦理,原則與其他案件一致。
  • 雲林縣政府原規劃29公頃產業園區,後擬擴大為250公頃科學園區,但開發定位與需求仍待釐清。
  • 國科會已表示,中科虎尾園區目前暫無擴大科學園區需求。
  • 農業部要求補充產業定位、園區用水是否排擠農業用水、地下水水質監控、再生水使用率、交通居住安全及居民反對意見等說明。
  • 農業部已於民國115年9月17日函請經濟部輔導雲林縣政府補正資料,待疑義釐清後續行審查。

金額資訊

  • :29 公頃
  • :250 公頃
  • :300 公尺

資格條件

非個人申請補助案件。雲林縣政府如欲推動虎尾產業園區相關農業用地變更,須依規定提出完整農地變更說明及補正資料,並符合合理性、必要性及無可替代性等審查原則。

適用對象

雲林縣農民、虎尾地區居民、農地所有權人、關注產業園區開發與農地保護的民眾

背景說明

虎尾產業園區規劃涉及優良農業用地變更,且周邊鄰近有機農業栽培區及地層下陷監控範圍。政府要求地方補充用水、環境監測與產業定位資料,是為避免園區開發影響農業永續、農民權益及地方居住安全。

實用提醒

1. 農民與居民可留意雲林縣政府後續補正內容及公開說明會資訊。2. 若土地或耕作受開發計畫影響,可保存耕作、用水及土地權利相關資料,並透過地方政府或正式意見徵詢程序提出意見。3. 關注園區用水來源、再生水使用及地下水監測承諾,這些事項與農業灌溉及環境風險直接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