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修正「經濟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條及第3條草案,並開放各界於預告期間提供意見。本案涉及再生資源再利用的管理法規,可能影響從事資源回收、再生處理及相關產品製造的業者。一般民眾雖無須直接申請,但法規調整可能透過企業的回收處理、產品供應及環境管理措施,間接影響資源循環與減廢成效。

重點摘要

  • 經濟部預告修正「經濟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 本次修正範圍為第1條及第3條。
  • 草案預告終止日為民國115年10月15日,即2026年10月15日。
  • 利害關係人及社會各界可在預告期限內提出意見。

資格條件

無申請資格限制;對修正草案有意見的民眾、企業、產業團體及相關利害關係人,均可於預告期間表示意見。

適用對象

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處理及製造相關企業與產業團體,以及關注環境資源循環法規的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再生資源再利用管理制度,促進資源循環、減少廢棄物處理負擔並提升原物料使用效率。本次為法規修正草案預告,讓受規範業者與社會大眾能在正式發布前了解內容並提出建議。

實用提醒

['相關業者應及早取得修正草案全文及修正對照表,確認是否影響現行回收、再利用或申報作業。', '如對草案內容有意見,應於2026年10月15日前依經濟部公告指定方式提出,並具體說明建議條文與理由。', '留意草案尚未正式生效,實際適用內容仍應以後續發布的正式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