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發布令,正式廢止「放領公地提前繳清地價作業須知」,自即日起生效。
重點摘要
- 廢止「放領公地提前繳清地價作業須知」
- 自即日起生效
資格條件
無
適用對象
公地承領人
內政部發布令,正式廢止「放領公地提前繳清地價作業須知」,自即日起生效。
無
公地承領人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689&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09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由 AI 自動萃取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政府機關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