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草案,預告期間至民國115年10月8日(西元2026年10月8日)止。該標準用於判定替代役役男因傷病是否符合停役條件,修正後可能影響役男申請傷病停役時所適用的醫療檢定規範與程序。一般民眾若為替代役役男、家屬或相關醫療與役政人員,可在預告期間關注草案內容並提出意見。

重點摘要

  • 內政部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草案。
  • 草案涉及替代役役男因傷病申請停役的檢定依據。
  • 法規預告終止日為115年10月8日,即2026年10月8日。
  • 預告期間內,利害關係人可留意正式草案內容及政府公告的意見陳述方式。

資格條件

適用對象為因傷病可能需申請停役,並須依規定接受檢定的替代役役男;具體傷病項目、檢定門檻及申請程序應以修正草案及正式發布規定為準。

適用對象

替代役役男、役男家屬、役政機關及相關醫療評估人員

背景說明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若因傷病無法繼續服役,須依傷病停役檢定標準判定是否符合停役資格。內政部透過法規預告程序蒐集意見,以調整或完善檢定規範;此事攸關役男服役權益及傷病評估的一致性。

實用提醒

['如有停役需求,先向服勤單位或役政機關確認現行有效標準,勿僅依預告草案辦理。', '保留診斷證明、病歷摘要、檢查報告及就醫紀錄,以利後續申請與檢定。', '欲對草案提出意見者,應於2026年10月8日前查閱內政部公告所列的意見提交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