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修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間至民國115年11月23日(西元2026年11月23日)。此辦法涉及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對不適任人員的認定、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與利用機制,目的在強化兒童照顧場所的人員安全把關。對家長與兒童而言,修法有助提升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管理及兒童受照顧安全;相關業者與從業人員則應留意後續正式修正內容及法遵義務。
重點摘要
- 教育部預告修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相關辦法。
- 草案主要涉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的不適任認定與資訊通報、查詢機制。
- 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1月23日,正式法規內容仍須視後續公告而定。
- 修法有助於強化課後照顧機構的人員管理及兒童安全保障。
資格條件
不適用;本案為法規修正草案預告,非補助或個人申請方案。
適用對象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經營者、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兒童家長及相關主管機關
背景說明
教育部為完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場域的人員管理與安全防護,預告修正不適任人員認定及通報資訊處理相關規範。透過建立或調整資訊蒐集、查詢及利用機制,可協助機構避免不適任人員進入兒童照顧服務現場,保障兒童權益與家長信賴。
實用提醒
['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應追蹤教育部後續公布的草案全文、正式修正條文及施行日期。', '家長選擇課後照顧服務時,可主動詢問機構的人員聘任、背景查核及兒童安全管理措施。', '相關從業人員與經營者宜檢視現行聘僱、通報及個資管理流程,預作法遵調整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