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修正「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間至民國115年10月5日(西元2026年10月5日)。此項修正涉及廢容器的回收、貯存、清除及處理設施管理規範,目的在提升資源回收與廢棄物處理的環境安全及管理一致性。一般民眾雖非直接適用對象,但可透過正確分類與交付回收物,配合更完善的廢容器循環處理制度。

重點摘要

  • 環境部預告修正「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部分條文草案。
  • 本案屬法規草案預告,尚非正式生效規定。
  • 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0月5日。
  • 修正內容主要關係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及處理作業與設施標準。

資格條件

無申請資格限制;相關回收、貯存、清除及處理業者,以及利害關係人可於法規預告期間關注草案內容並提出意見。

適用對象

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及處理業者,以及關注資源循環與環境法規的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修正廢容器處理相關設施與作業規範,因應資源回收管理及環境保護需求。此措施有助於提高廢容器處理安全、降低不當處理造成的污染風險,並強化循環經濟制度。

實用提醒

['相關業者應於預告期限前查閱草案全文,確認現有場地、設備及作業流程是否可能需要調整。', '如對草案內容有意見或執行困難,可在預告期間依環境部公告管道提出建議。', '一般民眾仍應依地方規定做好容器分類、清空及回收,避免將可回收容器混入一般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