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預告廢止現行針對違反《藥事法》第39條、第46條、第53條及第75條者,其違規市售品與庫存品回收處理方式的公告,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1月16日。此案涉及藥品、醫療器材或相關藥事產品違規後的回收處理依據,可能影響藥商、藥局及醫療院所的法遵與產品下架流程。一般民眾應持續留意主管機關後續是否發布替代規範,並避免購買來源不明、遭公告回收或疑有違規的產品。
重點摘要
- 衛生福利部預告廢止一項關於違反藥事法產品回收處理的既有公告。
- 廢止範圍涉及違反《藥事法》第39條、第46條、第53條及第75條的違規市售品與庫存品。
- 公告所列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1月16日。
- 相關業者應留意後續替代規範或新的回收、下架及庫存處置要求。
資格條件
不適用;本案為法規公告廢止預告,主要涉及藥事相關業者及產品回收處理。
適用對象
藥商、藥局、醫療院所、藥品及醫療器材相關業者,以及關注藥品安全的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藥事法及相關行政規範管理藥品等產品的品質、上市資格與回收機制,以降低違規產品流入市場的風險。此次為既有回收處理公告的廢止預告,業者須確認未來適用的法規依據;民眾則可藉由官方回收資訊保障用藥與產品安全。
實用提醒
['藥事相關業者應盤點現行產品回收、庫存隔離及銷毀流程,並追蹤衛福部後續發布的替代規範。', '民眾購買藥品或醫療相關產品時,應選擇合法通路,並留意衛福部或食藥署公布的產品回收資訊。', '如持有疑似被回收或來源不明產品,可先停止使用並向購買通路、藥局或主管機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