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因應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農業損害,公告臺東縣金峰鄉納入節瓜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資格、且節瓜損失率達20%以上的農民,可依蔬菜(二)標準申請每公頃4萬1,000元現金救助。 | 項目 | 內容 | |---|---| | 救助地區 | 臺東縣金峰鄉 | | 救助作物 | 節瓜 | | 救助額度 | 每公頃41,000元 | | 損失門檻 | 損失率達20%以上 | | 受理期間 | 2026-09-17至2026-10-02 | 此措施可協助受豪雨影響、收入受損的節瓜農民減輕復耕及營運壓力;未達損失門檻者則不予救助。
重點摘要
- 臺東縣金峰鄉列為115年8月下旬豪雨節瓜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節瓜救助依「蔬菜(二)」額度辦理,每公頃補助4萬1,000元。
- 申請人須為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農民,且作物損失率達20%以上。
- 金峰鄉公所受理申請期間為2026年9月17日至10月2日,假日可照常受理。
- 若因天災、交通或通訊中斷等不可歸責事由逾期,可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申請回復原狀。
金額資訊
- :41,000 元/公頃
資格條件
臺東縣金峰鄉種植節瓜、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須達20%以上。農產品救助次數另依該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適用對象
臺東縣金峰鄉受115年8月下旬豪雨影響、節瓜損失達20%以上的農民
背景說明
115年8月下旬豪雨造成臺東縣金峰鄉節瓜農作受損,農業部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當地辦理現金救助。這項措施透過按公頃核發補助,協助實際受災且損失達一定程度的農民支應復耕與生產恢復成本。
實用提醒
['於2026年9月17日至10月2日向金峰鄉公所提出申請,假日也可洽詢或辦理。', '申請前確認節瓜種植資料與災損情形,損失率未達20%者不具救助資格。', '若因交通、通訊中斷或其他不可歸責原因無法如期申請,應在原因消滅後10日內向公所申請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