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苗栗縣為辦理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項目為茶,每公頃救助額度為新臺幣10萬元。救助對象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之農民,且損失率達20%以上。受理申請期間為115年4月8日起至4月21日止,由各公所辦理。

重點摘要

  • 救助地區:苗栗縣
  • 救助項目:茶
  • 救助額度:每公頃10萬元
  • 損失率要求:達20%以上
  • 受理申請期間:115年4月8日至115年4月21日

金額資訊

  • 每公頃10萬元

資格條件

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之農民,且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

適用對象

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