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命令,針對以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他公司之從屬公司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的相關條件進行規範。此命令自即日起生效。

重點摘要

  • 規範以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的條件。
  • 規範以他公司之從屬公司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的條件。
  • 命令自即日起生效。

資格條件

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訂定條件之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他公司之從屬公司。

適用對象

金融機構、其分支機構、他公司之從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