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熱帶性低氣壓及西南氣流帶來豪大雨影響,部分地區發生災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啟動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協助措施,依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受理申請。個人及營利事業若因豪雨遭受財產損失,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報備或申請減免,適用稅目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民眾可臨櫃、郵寄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減輕災後稅負與辦理時間成本。
重點摘要
- 豪雨受災的個人或營利事業,可依規定申請財產損失相關稅捐減免。
- 申請災損減免應掌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三步驟。
- 須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報備或申請。
- 可申請減免的稅目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
- 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或以臨櫃、書面郵寄方式辦理。
資格條件
因本次豪雨造成財產損失的個人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且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依規定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報備或提出減免申請者。
適用對象
因豪雨受災並有財產損失的個人納稅義務人及營利事業
背景說明
豪大雨可能造成住宅、設備、存貨或其他財產毀損,政府透過稅捐減免機制降低受災戶及受災企業的災後負擔。此措施讓納稅義務人可依損失情形調整應納稅額,但須及時保存證據並在法定期限內申請。
實用提醒
['災後先拍攝受損財產照片或影片,並保留修繕估價單、發票、保險理賠資料及其他損失證明。', '留意「災害發生後30日內」的申請期限;原文未載明具體災害日期,應以實際受災日期計算並儘早辦理。', '可使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如不確定適用稅目或文件,可查詢南區國稅局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或撥打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