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公告預告修正「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2條草案,預告期間至民國115年10月2日(西元2026年10月2日)止。此案涉及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的選拔、培訓及參賽制度規範,將影響各運動種類協會、教練及具國手資格或培訓潛力的選手。一般民眾雖非直接適用對象,但可透過預告程序了解國家隊制度調整,並於期限內依法提出意見。
重點摘要
- 運動部預告修正「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2條。
- 本案屬法規修正草案預告,尚非正式生效規定。
- 預告終止日為2026年10月2日,利害關係人可在期限內關注草案內容或提出意見。
- 可能直接影響國家代表隊教練、選手及辦理選訓業務的運動團體。
資格條件
本案為法規修正預告,未載明申請資格;與國家代表隊選拔、培訓或參賽相關的教練、選手及運動團體為主要利害關係人。
適用對象
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各單項運動協會及關注競技運動制度的民眾
背景說明
政府透過法規預告程序修正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的選訓及參賽規範,以使制度符合實務需求及競技運動發展。國家隊制度會影響優秀選手取得培訓與代表國家出賽的機會,也關係教練遴選及運動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實用提醒
['至運動部法規預告頁面查閱第2條修正草案全文、修正理由及意見徵詢方式,勿僅依公告標題判讀內容。', '教練、選手與運動團體如認為草案將影響權益,應在2026年10月2日前依公告指定管道提出具體書面意見。', '留意預告草案不等於已生效法規,後續仍應追蹤正式發布版本及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