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豪雨造成部分地區農損與房屋毀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產署)要求所屬分署及辦事處,主動協助受災國有土地承租人辦理租金減免、房屋修復及暫緩催繳。受災地區的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承租人,可依地方公所災歉名冊與房屋受災查核結果申請或取得租金減免;基地承租人修建受損房屋時,可申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此措施可減輕災後農民及住戶的租金、修繕與追繳壓力,協助重建家園。
重點摘要
- 國產署將向鄉鎮市區公所取得災歉名冊及租金減免成數,據以辦理國有土地租金減免。
- 適用土地類型包括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
- 國有基地承租人如需災後修復地上房屋,出租機關可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 災區承租戶的欠租催繳,以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將暫緩辦理。
- 承租人可向國產署分署、辦事處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 國產署提醒颱風季節應清除積水容器等病媒蚊孳生源,以降低登革熱傳播風險。
資格條件
國有土地所在地屬受災直轄市或縣(市),且因豪雨造成農業災損,或國有基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的國有土地承租人。租金減免將依地方公所提供的災歉名冊及議定減免成數辦理。
適用對象
受豪雨災害影響地區的國有耕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承租人;尤其是有農損、房屋受損或租金繳納困難者。
背景說明
豪雨與颱風災害可能造成農作損失、土地上房屋毀損,並提高承租人重建及繳租負擔。國產署透過租金減免、核發修建所需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及暫緩催繳,協助受災國有土地承租人優先復原生活與生產活動。
實用提醒
['確認租賃土地是否位於政府認定的受災直轄市或縣市,並向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確認是否列入災歉名冊。', '房屋受損需修建前,先向國產署所屬分署或辦事處申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避免未經同意施工。', '保留農損、房屋毀損照片、修繕估價單及租約等資料;不清楚減免資格時可撥打0800-357-66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