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巨峰葡萄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針對115年4月上旬豪雨受災農民提供救助。此措施旨在減輕農民因天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協助災後復耕。 | 項目 | 內容 | | :--- | :--- | | 救助作物 | 巨峰葡萄 | | 救助額度 | 每公頃 19 萬 5,000 元 | | 申請門檻 | 損失率達 20% 以上 | | 受理期間 | 115-05-19 至 115-06-01 |

重點摘要

  • 救助地區為臺中市,救助項目為巨峰葡萄。
  • 每公頃救助金額為 19 萬 5,000 元。
  • 農作物損失率須達 20% 以上方可申請。
  • 受理申請期間為 115 年 5 月 19 日至 6 月 1 日,假日照常受理。

金額資訊

  • 每公頃 19 萬 5,000 元

資格條件

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且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以上者。

適用對象

臺中市巨峰葡萄農民

背景說明

因應115年4月上旬豪雨造成臺中市巨峰葡萄受損,政府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啟動現金救助機制。此舉旨在協助受災農民減輕損失,維持農業生產穩定。

實用提醒

['請於受理期限內(115年6月1日前)向受災地公所提出申請,假日亦可受理。', '若因天災導致交通或通訊中斷無法及時申請,可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申請回復原狀。', '申請時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確認損失率已達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