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於115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重點包括: 1. 調高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項目與額度,減輕農漁民復耕復建的經濟負擔。 2. 新增一年一收長期作物額外現金救助,針對防汛期間因颱風或豪雨受損嚴重的作物。 3. 優化受災證明核發作業,以工作日計算核發期限,並簡化申請流程。 4. 增訂低利貸款彈性措施,災損嚴重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另行公告相關項目、額度及期限。 此修正旨在協助農漁民災後儘速復耕復養,並強化農業韌性。

重點摘要

  • 調高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項目與額度
  • 新增一年一收長期作物額外現金救助
  • 優化受災證明核發作業
  • 新增低利貸款彈性措施

資格條件

農漁民

適用對象

農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