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公告,針對雲林縣115年1-2月乾旱受災的茶農,現金救助額度如下:
1. 救助標準:依據「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規定,茶葉屬於特用作物(三)類別。
2. 救助金額:每公頃補助新台幣10萬元。
3. 門檻限制:農作物損失率必須達到20%以上,若損失率未達20%,則無法獲得救助。
4. 申請對象:必須是實際從事農作生產的自然人,且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