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雲林縣115年1-2月乾旱造成的茶葉損害,政府已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申請方式如下:
1. 申請期限:自115年3月31日起至4月15日止。
2. 受理地點:請至雲林縣轄內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3. 注意事項:例假日照常受理。若因天災導致交通或通訊中斷,無法在期限內申請者,可在原因消滅後10日內向公所申請回復原狀。
4. 申請資格:需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的自然人,且茶葉受損率需達20%以上,未達20%者不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