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農漁民

農作物受災後,如何申請現金救助?

A. 解答

農漁民在遭受天然災害後,應於規定期限內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準備相關證明文件。若您已申請現金救助,根據最新規定,若未另外申請受災證明書,公所確認後會視同已申請,簡化流程。建議災後第一時間拍照存證,並密切關注農業部或當地公所發布的救助公告,以利於第一時間掌握申請資格與額度。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