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停車位識別證(車輛識別證)需懸掛於車輛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並與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配偶、家人同行時方可使用。若為個人識別證明,則需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攜帶並於停車時出示。身障停車位僅限持有有效識別證者使用,且不得佔用。部分縣市設有身障停車位保留席,其使用規定可能因地而異,建議留意現場標示或洽詢當地主管機關。違規使用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相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資訊適用於2025/2026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