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通常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土地或種植證明(如土地登記謄本、租賃契約、種植面積申報證明等)、受災照片(需清楚呈現災情與作物或設施)、以及申請書。若為漁業救助,則需漁業登記證明。申請流程方面,需在災害發生後 10 個工作日內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或漁會提出申請,公所或漁會會派員勘查,確認災情後,再由農業部審核撥款。整體流程約需數週至數月不等,視案件多寡及審核進度而定。建議儘早提出申請。
資訊適用年度:202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