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農作物因天然災害(如颱風、豪雨、寒害等)受損,可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期限通常為災害發生後 10 個工作日內。現金救助金額依作物種類及受災程度而定,例如,若受損達 20% 以上,每公頃救助金額從新台幣 1.5 萬元至 6 萬元不等(依作物不同)。詳細標準請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最新公告。申請時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土地或種植證明、受災照片等。如有疑問,可洽詢當地公所農業單位或農業部農糧署各區分署。
資訊適用年度:202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