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庫署最新統計,114年度公益彩券銷售盈餘共計367億元。這些盈餘皆依法專款專用,分配方式如下:
1. 補助國民年金:165億元。
2. 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18億元。
3. 分配予地方政府:184億元,用於辦理兒少、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及社會救助等事項。
政府透過這些資金,確保社會福利業務能持續推動,並照顧到各類弱勢族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