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針對動保團體訴求,重申現行《動物保護法》及《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已對動物運送設有基本規範,包含運送人員需受訓取得證書、運送工具需符合通風與安全標準等。針對動保團體提出「全物種納入規範」之訴求,農業部承諾將研議訂定通則性指引,並加強業者教育與地方政府查核,以確保動物在運送過程中的福利與安全。 | 規範對象 | 核心要求 | | :--- | :--- | | 一般動物 | 飼主需評估健康狀況、使用適當箱籠、避免驚嚇傷害 | | 公告動物(豬牛羊雞鴨鵝火雞) | 運送人員需取得證書、定期在職講習、符合空間與通風規範 |

重點摘要

  • 現行法規已規範動物運送需注意食物、飲水、環境及安全。
  • 公告動物(如豬、牛、羊、雞等)之運送人員須經職前講習並取得證書。
  • 農業部將研議訂定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並加強地方政府查核。
  • 違反運送規範致動物受傷或死亡者,將依動保法相關條文裁處。

資格條件

動物飼主、動物運送業者及運送人員。

適用對象

動物飼主、動物運送業者、運送人員

背景說明

為回應動保團體對於商業動物運輸福利的訴求,農業部說明現行法規架構,並承諾透過訂定通則性指引與加強執法,提升動物運送過程的福利保障。此舉旨在降低動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痛苦與死亡風險,落實動物保護法精神。

實用提醒

['運送公告種類動物(豬、牛、羊、雞、鴨、鵝、火雞)之業者,務必確認運送人員已取得合格證書。', '運送前應評估動物健康狀況,並確保運送容器具備堅固、通風及防滑功能。', '飼主與業者應定期關注農業部公告之最新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以符合法規要求。']